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所需条件:
1.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;
2.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;
3.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;
4.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
5.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;
6.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;
7.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等。
8.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设立两个以上分公司或子公司(子公司须控股51%以上);
9.对于已经取得某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颁发的ICP经营者,现拟申请经营跨地区信息服务的,还需要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
设置两个以上物理服务平台接入公用通信网提供信息服务。但对尚未开展相关信息服务的申请者,可无此要求。
申办跨地区ISP/IDC证所需材料
1)单位介绍信
2)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
3)分公司营业执照
4)验资报告。
注:1、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),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(清晰复印件)。
2、拟申办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,应提供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》。
5)法人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
注:企业出资需提供出资方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
6)公司近期财务报告,应包含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损益表。
7)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,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。
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,员工数量、学历状况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多少比例,公司法人,股东及主要负责人的简历、毕业证书、学
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。
8)证明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
(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产品专利证书、曾获利的各种许可证或批复等的复印件)
9)提供专线接入的ISP、主机托管IDC的合作协议书
10)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提供商需提供ISP证、IDC证复印件。
注意事项: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,以便于整理归档。材料第一页和末页落款处盖章,中间页要盖骑缝章。
申办全网SP证所需材料
1) 单位介绍信
2) 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
3) 分公司营业执照
4) 验资报告。
注:1、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(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),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(清晰复印件)。
2、拟申办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,应提供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》。
5) 法人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
注:企业出资需提供出资方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
6) 公司近期财务报告,应包含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损益表。
7) 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,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。
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,员工数量、学历状况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多少比例,公司法人,股东及主要负责人的简历、毕业证书、学
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。
8) 证明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
(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产品专利证书、曾获利的各种许可证或批复等的复印件)
9) 提供专线接入的ISP、主机托管IDC的合作协议书
10) 专线接入或主机托管提供商需提供ISP证、IDC证复印件。
注意事项: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,以便于整理归档。材料第一页和末页落款处盖章,中间页要盖骑缝章。